close

  法制網南昌3月3日電 記中古萬利多者黃輝 通訊員徐建國 托運筆記本電腦給上大學的兒子,沒想到因物流公司粗暴裝卸,電腦被嚴重毀損。今天(3月3日),江西省新乾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由被告物流公司賠償原告李某各項損失5500元。
  2013年9月,李某在縣城電腦城購買了一臺價值5200餘元的筆記本電腦,委托某物流公司將電腦托運至哈爾濱給上大學的兒子。但幾天后兒子打來電話說電腦因粗暴裝卸被嚴重損壞,已拒絕簽收。李某索賠未果,遂訴至法院,要求物流公司賠償各項損失7000元。  (原標題:粗暴裝卸 物流公司毀壞托運電腦判賠借款5500元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sazxojtg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